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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长生不死的祖父

渡边浩二

祖父是一位巨富，他仅靠一代的奋斗便构筑起现在数亿万日元的家业。可是他在刚过花甲之年，打算将家业传给他的儿子，也就是我父亲的时候，被查出患了癌症。

由于内脏的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，所以虽然还会有复发的可能，但是医生说，只要依靠药物抑制就无大碍。

可是祖父似乎并不满足这一点，继而提出一项有些出人意料的要求，那就是用别的健康人的内脏来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。但不能是死人，而必须是活人的内脏！

于是，他开始四处寻找植物人，然而几乎是空手而归——植物人的家属拒绝拆除维持亲人生命的医疗器械。

为此，祖父想方设法，经过多次协商，终于以高额的补偿金换回了一个植物人的身体。

就在这时，政府却出面干涉了。国家法律认为，植物人虽说处于死亡状态，但仍是活着的人。因此，夺取他们的脏器，无异于杀人害命。所以，祖父的行为可以说是购买人体，甚至也可能构成杀人罪！

祖父并不因此而断念，他有自己的主张——植物人的躯体，即使不卖给我，也是必死无疑。那么，趁活着的时候将肉体提供给需要的一方，结果不都是一样吗？

而政府告诉祖父，只有在拆除医疗器械之后，才能摘除脏器。但祖父不同意这一做法，将政府告上了法庭。

判决在传媒界引起很大的争论。焦点集中在“若脑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，那么，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”这一问题上。祖父仍然固执己见，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。

祖父对此事所持有的热情令全家都感到吃惊。他已经上了年纪，即使接受了那种手术，恐怕也不会延寿多少年。并且，已决定稳居静养的他，无论如何也不像对“生”有着如此强烈的愿望。

判决花费相当长的时候，最终以祖父败诉而告终。

司法界的结论，仍是依据常识，认为靠医疗器械“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并非死人”。

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，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，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。只有在拆除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、所有细胞都死亡时，才可以称其死亡并允许进行脏器移植……这就是判决书上写着的最终结论。

审判刚刚结束，祖父便去世了。或许是让人担心的癌细胞扩散所致，但祖父也的确到了寿终正寝的年纪。

可在这之后，却引发了小小的骚动。祖父的律师开始采取行动。律师们拿出祖父临终时托付的文件，对给祖父下死亡定论的医师提出死亡证明无效的起诉。

令人费解的是，祖父在生前，将手术中摘除的一部分癌肿寄放在某研究所的仪器中了。那是具有特殊作用的仪器，其功能就是维持细胞的生命力！众所周知，癌细胞不同于一般细胞，只要不断汲取养分和氧气，它就会无限地分裂下去。也就是说，它是长生不死的细胞！

我去看过那些细胞，在玻璃容器中，仿若一片牛肉。然而，那却正是“长生不死的祖父”的形象。

律师们提出，只要有一部分细胞还存活，祖父就没有死亡。

司法当局一定不知如何是好。

按常理，祖父的确已经去世，但政府当初正是以“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，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，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”来答复祖父的。因此，政府不得不承认，祖父仍旧活着。

只要不拆除医疗器械，祖父……祖父的癌细胞就会永远活着。并且，祖父生前已嘱托家人不能拆除医疗器械。也就是说，我们必须要奉养祖父直到永永远远！

那么，祖父为何要这样做呢？

读到这里，不知有人能否破解这个谜。我也是看了祖父的遗书（不，因为他并没有死，所以正确来讲不应称之为遗书），才恍然大悟的。

祖父并不是对“生”留恋不舍，而是为我们子孙后代设计了一步很巧妙的棋。试想一下祖父打下的江山和积累的巨额资产，就会晓得由于他的死，我们将缴纳多么大的数额的继承遗产税。但只要祖父一直这样活下去，我们家族就再也不必缴继承遗产税。

我们一家的巨额财富，将永远这样得到保障，不必缴一分一厘的继承遗产税！
